法律分析:
这样肯定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为了套取流动资金,开发商会将新房抵押给银行,等购房者买房后,先解押再为购房者办理网签合同及房屋备案,相当于打了一个“时间差”。但一旦开发商未能如期解押还款,那么房子就有可能会被银行收走,购房者将蒙受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条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后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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