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你负责此项工作,而你根据工作职责和安全岗位职责未尽职尽责;一旦发生追究责任的事故,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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