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不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只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认定为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和单位承担。其他情况下,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补缴费用,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补缴费用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法律分析
一、职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有责任吗
用人单位是没责任,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后费用由工伤保险、单位承担。不属于工伤的,其医疗费用自己承担。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拓展延伸
单位员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在一定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单位员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况,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对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工作地点上发生的意外事故负有保护责任。虽然下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但是根据法律的解释,单位对员工的保护责任应该延伸至员工离开工作地点的过程中。因此,单位在此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抚恤金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责任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在一定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单位员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况,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对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工作地点上发生的意外事故负有保护责任。虽然下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但是根据法律的解释,单位对员工的保护责任应该延伸至员工离开工作地点的过程中。因此,单位在此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抚恤金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责任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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