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有限公司于xx年x月x日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由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选举为公司监事,为公司总经理。
上述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自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xx年x月x日
分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
时 间:20xx年09月15日
地 点:北京市
主持人:zhang
记录人:peter
应到会股东人数:2人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2人
代表股额:100%。
大会以电话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原经营范围:电气产品、空调设备、换热设备、水处理设备。(凭有效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电气产品、空调设备、换热设备、水处理设备;机电产品、锅炉节能改造与技术服务;作物秸秆的收购、生产与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凭有效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2、讨论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由zhang董事长宣读了*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与会股东一致通过。
3、其他不变
到会股东签字、盖章:
分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会议
会议通知时间: 年 月 日(注: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会议通知方式:
到会股东情况:应到股东 人、实到 人。
会议主持人: (注: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会议决议:
一、决定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创立本公司。
二、经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同意本公司章程。
三、决定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会议一致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会议一致选举 为公司监事。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法人股东(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自然人股东(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