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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5篇)

来源:派纯情感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

  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

  第4条 监理范围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 乙方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关系,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三、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

  3.辅助语言:

  第4条 监理范围

  监理工程范围包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资:

  (6)施工期:

  (7)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在年月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约定的外部条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监理工作范围、职权和人员的具体办法和日期:

  3.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4.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现场设施:

  乙方自备的,甲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

  5.在监理期间,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6.监理工作程序的约定:

  甲方应在天内审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各类报告、报表的办法、期限和责任: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监理机构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

  工作实施细则;

  8.乙方应在天内审查(或核实)各类报告、报表的程序、责任:

  9.乙方应在天内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及有关专项报告的约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内容约定:

  13.监理工程师现场设施返还甲方的办法:

  第 乙方权利

  4.对设计内容进行局部修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的约定: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本监理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月(或天);

  2.本监理合同期延长条件的约定: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监理酬金(含预付款,进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对乙方的监理酬金进行调整:

  监理酬金调整的条件约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条件、标准和方法: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违约处理方式的约定:

  2.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的约定: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附录:

  范本使用说明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主要适用于全国水运工程(含合资或外资在国内建设的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厂、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闸、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三部分。

  (1)“合同协议书”是整个监理合同概括性的总汇,它以简练、概括性语言,将合同的要点写入协议书中,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只要书写很少的文字即可签署合同。

  (2)“合同通用条款”主要是依据交通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精神,参照“菲迪克”(FIDIC)条款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合同双方原则上应当遵守,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一般不作改动。

  (3)“合同专用条款”是甲乙双方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合同条款的一种完善与补充,如:工程中的具体内容,如工程规模,监理项目、工程造价、监理合同期、监理费用、特殊检测项目及费用、奖励条件等都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双方若认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以及附加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应当对应“合同通用条款”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

  “第2条”,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所适用的部门和地方的法规与规章。

  “第4条”,写明“监理范围”时,一般要具体写出工程项目和它包括的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应与总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写明监理内容时,首先要具体写明是哪个阶段或哪几个阶段的监理任务;其次要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以免遗漏。如果甲方还要求乙方承担一些咨询业务和事务性工作,也应当在本条款中详细列出。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概预算,编制标底,提供临时设施的设计等。

  “第5条”,在填写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备的设施时,一般是指下列设备:(1)检测设备,(2)测量设备,(3)通信设备,(4)交通设备,(5)照相录像设备,(6)电算设备,(7)打字复印设备,(8)办公用房及设备,(9)生活用房及设备。

  若甲方对乙方自备的设备进行补偿时,一般应写明补偿金额,其计算方法是:

  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

  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

  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_________个月(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

  签约地点:

  日 期:

  协议合作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 事宜,特签订本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规模:

  2. 工程承包范围:

  3. 后期若有补充协议,则相应的责任均包含在内。扩建等均包含在内。

  协议主体内容

  协议双方当事人

  姓名:

  身份证:

  姓名:

  身份证:

  责任

  1、经过双方的协商由(姓名):负责监理施工的匹配及管理,(主要内容:工作协调推进,相关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施工方案制定,工程人员的配备,工作人员的选定,施工现场管理及配合有关单位的处理相关事宜及时解决,且制定相应工作人员的工作分配,工作上面的相应条约,以及监理报表,检查工作人员工作的效率。)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合理的安排且协商完成相应的事宜。在施工期间必须要保证工程的管理上面的质量问题,完善工程上面的所有施工内容,负责工程资料,若管理制度上面出现问题应及时调整,及时回归正轨。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因另一方不参与管理事宜,其中发现发觉有些不妥的地方可以向出任管理方提出相应的事宜,若管理方没有重视而造成严重的损失则由管理方自行负责。

  2、 由(姓名): 负责催收产生甲方应拨付的实际工程的收费费,协调甲方的资金到位,及时的发放工作人员的工资。若出现劳务纠纷问题由负责人自行处理。出现重大损失由责任方自行处理。义务双方均自愿遵守相互之间的约定,合理的处理相应的事宜,按照相应约定,尽职尽责的做好本分内的事宜,因特殊原因造成一些不宜情况,双方共同承担,解决相应的事宜。安全责任双方责任明确的同时针对相应管理的机制,双方共同认同后,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相应的赔偿,均承担相应责任,其中:若是因为管理上面的不严谨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在管理方的责任范围内,则由双方承担的费用50%非管理上面出现的安全事故,则双方共同承担所产生事故费用50%。若由某一方违背协议胡乱指挥造成的损失,由某一方自行负责。双方都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现场负责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

  投资事宜:

  双方在计算好确定相应的投资费用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元)共同出资情况为各出资 。

  资金进入相应的管理账户: 。

  资金进入方式可以按照初期: 。后期追加: 。

  若一方因为资金没有到位,相应的利润分配做出相应调整。

  收支管理模式

  项目每次收取到甲方的资金后,扣除相关费用支出,及支付完员工工资后余额,预留 作为储备金,其余按照投资利润比例分配至个人账户。

  总项目造价金额暂定(主合同暂定金额):

  工程总成本预算金额按照实际发生的计算。

  利润分配暂定为: 。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协议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签订协议所在地人民起诉。

  协议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清算后,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协议。

  一方自动提出退股,取得另一方相关的解除手续后,协议终止。

  协议项目完成后,自动解除

  合同生效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住所: 住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土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 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相同。

  2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即:

  (a)中标函;

  (b)协议书附录;

  (c)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d)附件,即:

  附件A——理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__________

  3 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 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 月 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

  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

  条款号

  定义

  1

  项目名称是

  1(a)  ________________

  责任期限

  17

  ________________计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

  赔偿的限额

  18.1   ________________

  服务开始

  22

  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时间

  31(b)

  当地货币

  __42__ 天

  外币

  __56__ 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

  每天__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32

  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

  _______

  协议书的语言

  36

  主导语言

  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

  37

  ___________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仲裁规则

  ________________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目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XX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XX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_________个月(天),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附件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XX条款)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

  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第4条 监理范围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

  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

  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第7条 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 乙方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

  最后____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关系,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XX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XX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XX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_________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_________    

  3.辅助语言:_________第4条 监理范围  监理工程范围包括: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_________    

  4.工程界限:_________    

  5.工程投资:_________    

  6.施工期:_________    

  7.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_________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约定的外部条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监理工作范围、职权和人员的具体办法和日期: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提供的时间:_________    

  4.甲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现场设施:_________;乙方自备的,甲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    

  5.在监理期间,甲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安排其工作,并提供名服务人员。    

  6.监理工作程序的约定: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审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各类报告、报表的办法、期限和责任:_________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违约责任的约定:_________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监理机构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8.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审查(或核实)各类报告、报表的程序、责任:_________    

  9.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及有关专项报告的约定:_________    1

  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内容约定:_________    1

  3.监理工程师现场设施返还甲方的办法:_________第 乙方权利    

  4.对设计内容进行局部修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的约定:_________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本监理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月(或天)    

  2.本监理合同期延长条件的约定:_________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监理酬金(含预付款,进度款等):_________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对乙方的监理酬金进行调整:_________;监理酬金调整的条件约定:_________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延期监理酬金:_________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条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违约处理方式的约定:_________    

  2.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的约定:_________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主要适用于全国水运工程(含合资或外资在国内建设的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厂、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闸、渠化及其配套工程。《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XX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三部分。

  (1)合同协议书是整个监理合同概括性的总汇,它以简练、概括性语言,将合同的要点写入协议书中,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只要书写很少的文字即可签署合同。

  (2)合同XX条款主要是依据交通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精神,参照菲(fdc)条款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合同双方原则上应当遵守,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一般不作改动。

  (3)合同专用条款是甲乙双方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合同条款的一种完善与补充,如:工程中的具体内容,如工程规模,监理项目、工程造价、监理合同期、监理费用、特殊检测项目及费用、奖励条件等都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双方若认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以及附加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应当对应合同XX条款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2条,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所适用的部门和地方的法规与规章。第4条,写明监理范围时,一般要具体写出工程项目和它包括的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应与总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写明监理内容时,

  首先要具体写明是哪个阶段或哪几个阶段的监理任务;

  其次要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以免遗漏。如果甲方还要求乙方承担一些咨询业务和事务性工作,也应当在本条款中详细列出。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概预算,编制标底,提供临时设施的设计等。第5条,在填写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备的设施时,一般是指下列设备:

  (1)检测设备,

  (2)测量设备,

  (3)通信设备,

  (4)交通设备,

  (5)照相录像设备,

  (6)电算设备,

  (7)打字复印设备,

  (8)办公用房及设备,

  (9)生活用房及设备。若甲方对乙方自备的设备进行补偿时,一般应写明补偿金额,其计算方法是: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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