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派纯情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商品购销合同2024(3篇)

商品购销合同2024(3篇)

来源:派纯情感

商品购销合同2024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商品购销合同2024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2、付款时间与方式:

  风险提示:质量标准

  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直接写“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

  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2.1甲方于收到______产品______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2.2乙方于货款入账_______日内提供甲方全额。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乙方交付甲方_____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产品。

  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4、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争议的解决:

  6.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6.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6.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6.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商品购销合同2024

  1、交货方式,地点:项目施工地点。

  2、运输,包装费用负担:供方负责,卸货及产品自身安装由需方负责。

  3、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收货之日起5天内,如5天内无书面异议,视为型号、数量、质量均合格。

  4、结算方式:货到现场付合同总额的80%(计人民币27,600.00元),安装完毕付合同总额的15%(计人民币5,175.00元),余5%做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合人民币:1,725.00元)。

  5、违约责任:需方逾期付款则每天加收未付款千分之四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货则按每天未交货物总额的千分之四承担罚金。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双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提起诉讼。

  7、其他约定事项:质保期12个月,如质量出现问题,供方必须在三小时内到达现场盔行维修。

  8、需方将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调试必须有供方客户服务人员到现场指挥,需方应在调试之日三天之前用书面通知供方。如需方未尽通知义务而自行调试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均由需方自负。

  9、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任何补充协议或凡没有加盖供方公章的均属无效,对供方无任何约束力。

  10、乙方向甲方开合格。

  供方:需方: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aick.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