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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事项是指什么

来源:派纯情感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一、劳动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维权的途径如下:

1、和解。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协议的达成和履行完全靠双方的自愿、自觉;

2、调解。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使劳动争议在当事人双方的互谅互让中得以解决;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劳动争议依法裁决;

4、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起诉。

一、劳动者维权需注意的时限如下: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内向一年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3、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如下: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劳动维权的途径一般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劳动争议发生后,一般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后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法包括什么?

劳动纠纷处理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协商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解决纠纷。在实践中,通过协商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1.协商。

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解决纠纷。在实践中,通过协商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2.调解。

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设立由单位、职工和工会三方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也属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申请仲裁。

3.仲裁。

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而不能直接向人民起诉。

4.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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