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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没有上诉权

来源:派纯情感

法律分析: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上诉的权利,而且对提出上诉的理由没有规定任何,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不论理由是否充分,均应允许。然而对于犯罪行为后果的直接承受者也就是被害人,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其上诉的权利,而是给予其请求抗诉的权利,即不服人民一审的裁判,有权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提出抗诉;检察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起诉。人民受理案件后,人民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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