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医保卡怎么使用现行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卡主要作用于四方面,第一支付定点药店购药费用,第二支付门诊费用,第三支付住院治疗费用,第四医保余额查询及交易查询。具体使用方法及流程如下:方法一:参保人持卡前往指定医疗保险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直接结算。方法二:参保人持卡前往定点门诊机构进行就医购药,直接结算。方法三:参保人备齐身份证、医保卡前往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范围内直接报销。方法四: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保证到社保机构或医保业务银行网点查询余额或打印交易记录。二、办理医保定点的方法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三、怎么查询医保卡账户里的钱1、网上查询:登录所在市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个人查询平台,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查询个人信息;2、药店查询:在购买药品消费结束后,可以在医保药店、医院进行医保卡余额查询,但要注意你要消费了才能查询;3、电话查询:可以直接拨打相对应的银行的客服电话,或者拨打社保热线12333,进行医保余额查询。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天津医保办理流程如下: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单位要给你参加医疗保险的话,你向单位人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两寸的照片两张。办理医保的条件:1、具备医保参保资格。医保参保资格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医保参保资格可能存在差异;2、缴纳医保保险费。医保参保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医保保险费,缴费方式可以是自行缴费或单位代缴;3、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医保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并提供与医保相关的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资料;4、满足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不同类型的医保参保资格对应的医保报销标准也不同,需要满足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才能享受医保服务。综上所述,可以参加医保并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以便在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儿童有社保卡。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可以办理社保卡。流程如下:1、监护人登录市社保局网站儿童医保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参保信息,打印登记表;2、被保险人向居住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社保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即进入审核程序;3、到指定银行付款,缴费成功将获得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转移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多数只作到了市级统筹,跨省跨地区的医疗保险需要参保地定点医院进行逐级办理转诊转院,一般情况下,只要本地区医院能够医治的原则上只能在当地或本统筹地区医院进行治疗,实在不能治疗的或确需专门医院治疗的才能逐级进行转院。非转院或急诊出去治疗的发生费用一般是不给予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2种观点: 河北医保卡在天津门诊可以使用。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医疗保险的作用如下: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5、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3种观点: 天津医保卡可以在北京医院直接用,具体内容如下:1、医疗保险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2、社会医疗保险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住院可以用电子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医保卡是通用的。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电子医保卡是可以直接在医院使用的,但是需要是在该医院接入了电子医保卡的相关服务。开通电子医保卡,才能实现直接在医院看病、药房购药的结算。1、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统一签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2、电子社保卡与实体社保卡一样,全国统一、全国通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3、电子社保卡领取方式在持卡人允许的前提下,电子社保卡可以通过各类经过安全授权的APP领取使用,包括人社部门APP、商业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APP等。4、只要有一张实体社保卡,持卡人就可以随时通过可信APP领取电子社保卡。5、电子社保卡依托全国社保卡平台,以全国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为支撑,以实体社保卡安全体系为底座,结合电子认证、生物特征识别、人工智能等互联网安全技术手段,构建网络与实人之间的可信连接,确保群众能够在互联网上真正实现实人、实名、实卡,高效、安全地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乃至政府其他部门的各项公共服务。6、电子社保卡二维码代表着本人授权的身份验证,依据不同场景承载了身份码和支付码的作用。7、在经办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可以扫描电子社保卡二维码,快速判定人员身份,减少在系统中的录入。8、在自助服务一体机上配置了扫码墩,个人展示电子社保卡二维码并在扫码墩上扫描后,可以快速登录自助服务一体机,进而查询打印自己的信息。目前,全国已经有180多个地市开通了扫码就医购药服务。已经开通电子社保卡的可以直接扫码支付。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加快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推动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进身份证电子证照、电子社保卡、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电子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汇聚,并在日常生产生活各领域中应用。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发挥第三方平台渠道优势,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
第2种观点: 可以,电子社保卡可以在医院使用。点击电子社保卡卡面右下角的二维码,接着出示二维码扫码结算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地区、医院都支持使用电子社保卡进行医保结算,就诊前可提前向医院导诊人员咨询。此外,若不支持使用电子社保卡,参保人也可以申领“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电子医保卡是可以直接在医院使用的,但是需要是在该医院接入了电子医保卡的相关服务。开通电子医保卡,才能实现直接在医院看病、药房购药的结算。1.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统一签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2.电子社保卡与实体社保卡一样,全国统一、全国通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3.电子社保卡领取方式在持卡人允许的前提下,电子社保卡可以通过各类经过安全授权的APP领取使用,包括人社部门APP、商业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APP等。4.只要手中有一张实体社保卡,持卡人就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可信APP领取电子社保卡。5.电子社保卡依托全国社保卡平台,以全国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为支撑,以实体社保卡安全体系为底座,结合电子认证、生物特征识别、人工智能等互联网安全技术手段,构建网络与实人之间的可信连接,确保群众能够在互联网上真正实现"实人、实名、实卡",高效、安全地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乃至政府其他部门的各项公共服务。6.电子社保卡二维码代表着本人授权的身份验证,依据不同场景承载了身份码和支付码的作用。7.在经办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可以扫描电子社保卡二维码,快速判定人员身份,减少在系统中的录入。8.在自助服务一体机上配置了扫码墩,个人展示电子社保卡二维码并在扫码墩上扫描后,可以快速登录自助服务一体机,进而查询打印自己的信息。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对于暂不具备用卡条件的业务,须做好预留。对于需要借助金融功能开展的业务,应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搭载金融功能的方式实现。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第3种观点: 医院报销可以使用电子医保卡。电子医保卡与实体社保卡一样,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全国通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只有20多个城市开通了电子医保卡功能,想要使用电子医保卡报销医药费,一定要提前咨询医院。一、电子医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1、支付方式的区别电子医保卡:属于线上医保卡,参保人使用电子社医保卡支付医疗费用时,只需要出示电子医保卡的二维码或直接在线支付即可。实体医保卡:属于卡制实体卡片,若是支付医疗费用,则需凭借着卡片,在定点医院或者是定点药房刷卡才能完成。2、卡的形态区别电子医保卡:以互联网形式存在的,通过手机端显示,没有实质卡片。实体医保卡:是一张多功能的实体IC卡,卡中附有芯片,记录了参保人的各种信息。3、使用范围区别电子医保卡:目前支持使用的医院和药品门店才能够使用,因此使用范围有局限性。实体医保卡:所有的医院和门店都可以使用,没有范围的限制。电子社保卡使用方法:1、首先打开微信APP,在微信下方最右角找到“我”按钮。 2、点击“我”按钮,进入后找到“钱包”按钮。 3、在“我的钱包”就界面中,找到“城市服务”按钮。如果没有,点击“+”,在里面找到。 4、进入城市服务,找到“社保”按钮,点击社保按钮,找到电子社保卡按钮。 5、可以看到有社保卡二维码和可用此卡的医疗结构,我们只需要在相应的医疗机构提供二维码就可以使用了。这个可以用于社保查询、诊费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